在第一次讲座中,阎云翔教授集大成式地呈现了“新家庭主义”作为新现象和新理论的丰富意涵,分别从新家庭主义的背景、新家庭主义作为话语和价值体系进行展开。
阎教授首先对家庭主义概念进行辨析: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合作团体模式,依赖于性别和代际关系的等级安排;成员的个人利益服从于家庭利益,家庭荣誉高于社会组织的利益,从而形成社会信任“低”、公民文化“弱”的(传统)家庭主义特征。中国的家庭主义在20世纪经历了从衰落到复兴的过程,改革开放是当下新家庭主义兴起的重要契机。在话语体系和实践上,传统的家庭主义得到部分回归,同时出现一些新特征,如个体利益的合法性和公益/共益的潜力等。
新家庭主义在社会生活实践的六个方面得到体现。一、代际依赖和团结形成,阎教授长期的田野经验显示,成年子女的配偶选择、结婚、孩子抚养和离婚等都离不开父母的参与——父母的物质支持对于买房买车结婚等生命历程的推进颇为关键。个体化的过程导致了原子化,这使得家庭成为最重要的安全网和资源,相应的,父母对成年子女和孙辈有较强的精神和情感依赖,因此,相互依赖加强了代际团结。二、下行家庭主义形成,家庭重心从祖辈向孙辈转移,包括物质、情感和精神等资源的向下流动。因此,孩子抚育使得母亲角色地位上升,家庭结构安排弹性化以及双边家庭出现。三、家庭生活中的亲密关系和情感表达方面有了新发展,潜在的是“做人”的道德“博弈”与亲情伦理实践的纷繁交织。四、代际团结可能产生公益,代际依赖和团结带来人格的代际整合和情感的共生,“父母心”导致公共生活中的父母行为,如为了孩子的心愿达成而投身社会公益。五、家庭幸福的实现成为社会压力——家庭幸福成为衡量个体成功和做人的标准,往往离不开物质财富的积累,这种压力在城市中产阶级身上尤为明显,生活目标扁平化。六、个体和家庭利益之间的张力无处不在,如年轻人在婚姻和孩子抚育上对父母产生抵抗,祖辈抵制抚养成年孩子和孙辈等。个体幸福和家庭责任感之间的紧张关系往往存有潜在的矛盾冲突。
第二次讲座主题为“家庭演变与新家庭主义”的精彩演讲。探究新家庭演变历史维度中,家庭利益、个体与社会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在阎云翔教授讲授完毕后,进入提问环节,在座来自人类学、社会学、新闻学专业的老师和同学积极提问,阎云翔教授对带有不同学科关注的问题和评论报以极大的兴趣,并一一予以回应,讲座在热烈的讨论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