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ro,Melford. Is the Family Universal? AmericanAnthropologist, Vol.56,
Part 1(Oct.1954), 839-846.
M.E.斯皮罗(Spiro)是20世纪人类学领域里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他创建了圣迭戈加州大学的人类学系,他把对人类存在的哲学问题的兴趣与广泛的人类学考察结合起来。是美国心理人类学及文化与个性领域里著名的人类学家,也是社会与文化理论领域里的杰出学者之一。他使文化与个性研究成为人类学工作中一种与众不同的理论方法,并使用这种方法考察了密克罗尼西亚、缅甸以及以色列合作农庄的家庭关系与宗教。本文《家庭是一种普遍存在吗》通过讨论以色列合作农庄中的社会结构、社会角色和家庭群集等之间在建立乌托邦宗教社会时的关系,来探索传统普遍性家庭里的社会功能如何在以色列合作农庄中得以表现。
在前言里斯皮罗教授引用了著名人类学家默多克(Murdock)对普遍性“核心家庭”的定义,这种家庭有四种基本功能:性、财产、生育、教育,而且这四种社会功能是一个社会生存的先决条件。没有第一、第三性和生育的先决条件,社会将灭亡;没有第二财产这个先决条件,生活本身将无法持续;没有第四教育这个先决条件,文化将会灭亡。鉴于核心家庭提供的这四种社会功能,是任何一个社会生存的先决条件,所以默多克先生承认家庭是一种普遍性的存在。然后作者就以乌托邦的以色列合作农庄“基布兹”为例探讨了这四种基本功能:性、财产、生育、教育,在没有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这个乌托邦的社会里如何成功实现的。作者希望借以色列合作农庄来阐明这一问题“家庭是一种普遍性存在吗?”
斯皮罗教授重点考察了“基布兹”这个以色列的合作农庄,其主要特征是集体生活,财产归集体所有。分配制度是建立在“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基础上,甚至孩子们也由合作社抚养,而不是在个人的家里抚养。孩子们生活在合作社的儿童宿舍里,而不是和他们的父母亲生活在一起。他们由专职的保育员和教师抚养,保育员和教师的主要目的是传播合作农庄文化的合作价值观念。
斯皮罗又借用了默多克有关“家庭”的定义:拥有共同的住宅、经济互助和生育,还包括获得社会承认的稳定的长久的两性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养育自己的孩子或者领养的孩子,一个也可以更多。但在“基布兹”,他们也强调两性关系下的生育力和孩子,但没有共同的住宅和经济上互助。默多克认为婚姻是一种相对持久的异性关系,经济劳动分工明确,缺少任何一个条件“性和经济互助”,都不是婚姻。两性关系是和经济互助是紧密捆绑在一起的,这种捆绑只在婚姻里出现。而在“基布兹”这个合作农庄里的伴侣,他们只有社会承认下的两性关系,并没有经济上的互助,因此按照默多克对婚姻的定义,“基布兹”里的这种两性关系只达到了一个标准,因此这个合作农庄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婚姻。
据斯皮罗的考察,在“基布兹”生活的伴侣,他们可以生活在一个由起居室和卧室合并的单人间里,但他们却吃在食堂,孩子也由育儿院来集体抚养。男人和女人分别在不同的农业部门和服务部门工作。诸如女人们会在教育、厨房、洗衣间等部门工作,男人们会从事大型机械卡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操作。当然女人有时也在农活里扮演一些关键角色,譬如对蔬菜和果园的照料;男人有时也在中学里扮演重要角色。然而这种劳动分工,并不能定义“基布兹”伴侣之间的关系。男人们辛苦劳作获得收获并不单单只是为了他们的伴侣,而是为了整个合作农庄的需求;女人们烧、缝、洗、浆也不单单为了自己及伴侣专享,而是为整个合作农庄服务。因此合作农庄里积极的经济互助不单单是伴侣之间的密切合作,而是整个合作农庄生存的必备条件。
斯皮罗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追问:“基布兹”伴侣之间关系的实质是什么?伴侣之间结合在一起的动机是什么?除了性以外,这段关系里,还有什么功用?这种伴侣关系和其它普通的爱恋最大的区别在何处?
在阐释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婚前性行为是不被禁止的。但在中学阶段性行为是被禁止的,如果这期间发生了性行为是要被严重歧视的,中学毕业后可以选择成为“基布兹”的成员,这时候就没有条文反对他们之间的两性行为了。“基布兹”成员有一个很小的私人房间,他们的性行为可以在男人或女人的任何一个房间进行,也可以在其它便利的场所。没有获得许可两人是不能搬到一起住的,如果获得了许可允许两人住在一起,这就意味着两人不再是恋人关系,而是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爱人关系。申请一个房间,这就意味着他们期待成为彼此的伴侣。这种结合不需要结婚仪式或者其他的纪念仪式,在“基布兹”这种结合取代了传统意义上的婚姻。当他们要求一个房间的许可获得批准后,这就意味着他们的伴侣身份获得了合作社的许可。在基布兹,孩子的出生是一对伴侣没有法律约束之下的婚姻之锁,他们必须在第一个孩子出生之前或者之后,根据合作社的要求结合在一起。
结合成伴侣后,他们在基布兹的身份、地位和责任依然没有改变。他们依然在各自的部门工作,在合作社法规下男人与女人拥有平等的地位,她依然可以保留自己的姓氏,不仅拥有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在合作社的官方文件里,女方依然是和男方配偶的资料分开保存。
但如果可以从这层关系之外获得性满足,而且这种结合可以不进行经济互助,那么结合成这种伴侣的动机何在?斯皮罗又进一步从心理学的角度提出了追问。显然这种动机是为了满足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亲密感。从性的角度而言,无法从这种偶然的随意的两性关系体验中获得一种超凡的愉悦。在经历了一定的性体验后,他渴望和一个人建立一种相对稳定的持久的两性关系,这种伴侣关系,除了可以获得生理上的亲密感,还可以获得心理上的慰藉,譬如:同志般的友谊、安全感、依赖感和被需要的感觉。最主要的是这种心理上的亲密感是伴侣区别于恋人最显著的特征。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亲密感,是伴侣关系区别于普通的同性之间的友谊及普通的恋爱关系,这双重亲密感在伴侣间是间密不可分的。
因此在“基布兹”这个合作农庄里,伴侣之间无法建构一个符合经济互助标准的婚姻。而且伴侣和他们的孩子也无法成立一个经济互助的家庭,伴侣和他们的孩子也无法满足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这一标准。虽然孩子们可以每天去拜访自己的父母,但是他们大部分的时间都生活在育儿园,在那里吃、喝、拉、撒、睡。另外更为重要的是,默多克定义的家庭内涵里养育孩子是父母必尽的义务,但是在“基布兹”照看和养育孩子并不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在探讨“基布兹”这个社会的“集体教育”之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基布兹”是一个以儿童为主的社会,孩子摆在优先地位。在东欧传统的犹太文化里孩子是非常重要,在一个有关孩子的人类学民族志中有一个章节命名用的就是“掌上明珠”。
除了圣经里和社会上的原因,还有就是孩子是一个家庭快乐的源泉,孩子是玩具、是珍宝、是一个家庭的骄傲。除了有关圣经里的缘由,在“基布兹”以上所有的陈述都无关。他们珍惜孩子另有缘由,“基布兹”的基本理念就是尝试完善人类社会的结构和基本的社会关系,所以他们培养孩子对这种社会结构的忠诚感,选择依然在这样的合作农庄生活,期待他们能从建立这种合作社的父辈手上,接受这样的重任,薪火相传,持续走下去。
基于这些缘由,这里的孩子像皇帝,被很多成年人过度宠溺和照看着,成年人居住条件简陋而孩子们生活住宿却非常精致;成年人的食物贫乏、单一,而孩子们食物却是丰富多样的;成年人衣物匮乏而孩子的衣服却光鲜亮丽。
虽然这么重视孩子,但父母却从不直接照顾他们的日常,父母也没有这个责任。孩子们的吃喝都在一个特别的育儿园里,从储备室获得衣物,生病了由专门的保育员照料。这并不意味这父母不重视孩子的日常生活,而是这种最基本的照料,已经由合作社的机构取代了,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可以不为孩子工作,而是他们不直接将自己的劳动成果给予自己的孩子,而是由合作社统一分配给孩子。单身或者没有孩子的伴侣也会像照料自己的孩子一样,将劳动所得奉献给孩子。
而斯皮罗引用默多克的观点认为,核心家庭的主要责任是培养孩子社会化的过程,没有比照料孩子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了。
但在“基布兹”,孩子的日常生活是由保育员和老师共同完成的。当母亲从医院出来后,婴儿是由自己的母亲喂养的,父亲们从工作岗位回来,母亲们在育婴室一起喂养。一直到六个月大后,孩子才可以带到父母的房间,和他们一起呆一个小时。再大一点后,孩子和父母待在一起的时间会增加,他们在白天任何时候都可以见面,但在天黑之前必须要返回自己育儿院。当孩子们上学后,父母亲下班回来后、孩子们放学后,他们可以待在一起直到吃晚饭。星期六他们可以和父母待一整天。
孩子们在育儿园里逐渐长大,保育员负责照看他们同时也是规训者,老师负责教育他们社会技巧和社会化的适应过程。在孩子成长的过程里,也可以从父母身上习得,父母扮演的是代理人的角色。但是在“基布兹”的文化里,如果缺失了父母在孩子的社会化过程中是贡献,剥夺了保育员和老师们的对他们的社会化的付出,那么他们将依然是没有适应社会化的个体。
当他们进入青春期后,前青春期和后青春期,他们可以参与“基布兹”的经济生活了,在成年人监管下,小学阶段每天工作一个小时,在中学阶段每天工作三个小时,因此他们获得的经济能力和社会技巧更多时候是从成年人那里学来的,而不是父母。孩子们在“基布兹”学到的社会技巧和价值观,早期是由保育员和后期是由老师培养的。进入高年级后,“基布兹”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价值观念,由导师负责,合作社里其他机构负责孩子们社会观念的养成及培育,更高年级的时候尽管父母在孩子的成长社会化的过程中并不扮演特别重要的角色,或者仅仅提供一些生活上的帮助,但依然在孩子的心理上扮演重要的角色。一个普通的家庭,孩子的社会化和生理上的照看,都会顺理成章,但在“基布兹”父母没有这样的影响力。教育、经济和共同的住宅是一个典型家庭的必备要素,但在“基布兹”是不存在的。
很明显作为核心家庭的主要作用都由“基布兹”整个合作社来承担了,按照默多克所定义的家庭,“基布兹”作为一个整体来承担核心家庭的所有作用了。“基布兹”不是一个核心家庭,但它本身就是一个大的核心家庭。彼此成员之间互相当做亲人,心理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基布兹”里面的成员并不将自己当作一个公民、村子里的居住者或者农业上的合作者,而是将财富紧密相连,心理上更为亲密的一种“同志”关系。整个社会的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在“基布兹”这个合作社里,成员并不比其它社会的成员更无私,就好比家里的父亲不会抱怨比孩子们劳动的量大、工作的辛苦,得到的又少。所以在“基布兹”生产劳动效率高的人也不会抱怨比自己生产劳动效率低的人,得的是多还是少,这是合作农庄通用的一项社会准则。从心理上来说,所有的成员都是在一个大家庭中亲密无间的“志同道合”者。
简而言之,“基布兹”构成的是一个民俗社会,人际关系模式、合作互助模式里没有血缘关系的捆绑,而是一种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结合方式。可以被当成一种“民俗社会”,是一种非常单纯的形式。
斯皮罗有引用了雷德菲尔德的写的有关“基布兹”文字,准确地描述了“基布兹”文化的社会心理基础。
“这个民俗的成员有强烈生活在一起的意愿,强烈的集体归属感,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和相当的同一性。他们之间可通过亲密交流,可以对其他同伴报以强烈的共情。通过彼此熟悉的关系网形成他们的整个社会关系,家庭里儿童个体的私密生活得以延展并进入到成人的社交世界…..在这样一个社会,人际关系不仅是私人间的,也是家庭之间的…..彼此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类,是有经验可循的。”
因此在“基布兹”单身汉和没有孩子的伴侣也没有因为要养育其他成员的孩子而感到不公平。“基布兹”的孩子被看成是大家的孩子,父母和单身汉一样把“基布兹”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
“基布兹”成员之间的家族和心理上的依赖也表现在另一个重要方面。一个明显和重要的事实是在“基布兹”土生土长的成员趋向于与外族通婚,虽然没有规定一定要这样做或鼓励他们这样做。事实上,在我们开展田野调查的“基布兹”社区,所有人都与外部人通婚。问他们为什么要如此,他们说不能和自己一起长大的人结婚,因为他们已将彼此视作兄弟姐妹。这就说明,正如默多克指出的那样,“基布兹”从心理上将社区内成员看作家庭,因而潜意识里认为同一社区内成员结婚是乱伦。
因此得出以下结论:从结构上讲“基布兹”相悖于普遍意义上的家庭,但是从功能和心理上讲“基布兹”却正印证了普遍意义上的家庭。家庭作为特别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交往和生育的功能,但是“基布兹”缺少家庭这样的团体,所以整个社会就成为扩展的大家庭,这很必要。只有社会中的成员彼此心理上互相依赖,整个社会才可以发挥家庭的功能。不过要达到这一点,人口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超出了人口限制成员之间的亲缘关系就消失了。超出限制也许可以解释为成员之间不再面对面交流了;简而言之,就是这个社会不再是个初始团体。所以,可能只有在家庭般的社会里,例如“基布兹”,才可以抛弃家庭这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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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舒 陈若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