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文化中的孩子:一项心理文化分析》(Children of six cultures: a psycho-cultural analysis)是教育人类学的经典之作。Whiting夫妇通过对六个文化中孩子行为的比较,分析家庭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家庭结构和孩子行为方式之间的关联,其跨文化比较的雄心和实践、长期的混合研究的方法,以及所提出的研究问题和结论,在今天看来仍然富有借鉴和启发意义。
弗洛伊德认为婴幼儿阶段的经历会影响成年人的人格(Personality),受此影响,John Whiting关注孩子养育方式的原因及其导致的后果,他推测:一方面,养育子女的方法受到社会和文化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另一方面,童年经历会导致特定的心理文化模式,但是并未受到严格的证明,需要进一步研究。由此,John Whiting(当时在哈佛大学)和两位心理学家,耶鲁大学的Irvine L. Child和康奈尔大学的William Lambert作为发起人,于1954年说服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的社会行为委员会,来赞助“六文化研究”这项以社会化(socialization)为主题的、雄心勃勃的跨文化研究项目。
项目实施过程中,六个小组在六个地方进行了田野调查,记录所研究的社区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了家庭、父母和儿童的生活背景,同时还记录了儿童抚养和儿童生活的细节,并分别撰写了六本民族志,于1963年出版[1]。Minturn和Lambert两人分析了访谈资料和民族志,于1964年出版了《六个文化中的母亲》(Mothers of six cultures)。六个小组在完成自己的民族志的同时,也需要按照单一的详细的实地手册所规定的观察方法收集大量关于样本儿童(六个文化中3-11岁的男孩和女孩)在自然环境中的行为,为了确保六个田野点中所记录的行为可以被分析和比较,研究人员聚焦于孩子和其他人的互动行为,而孩子独自一人的行为由于难以分析,则不被纳入考虑。《六个文化中的孩子》一书标中的分析基于准观察所收集的数据和田野小组所收集的民族志数据。在分析数据时,研究人员使用了扎根理论的方法,对数据进行编码,也使用了混合研究的方法,既有定性描述,又有定量分析。
这六个文化是菲律宾的Tarong,印度的Khalapur,肯尼亚的Nyansongo,墨西哥的Juxtlahuaca,美国新英格兰镇的Orchard,冲绳的Taira。Whiting夫妇根据职业的专业化程度,是否有现金经济、专门的服务和办事机构(如学校等)、集中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神职人员等因素,将这些社会分为复杂社会(Orchard Town、Khalapur和Taira)和简单社会(Nyansongo、Juxtlahuaca和Tarong);根据家庭结构,将这些社会分为将这些社会分为具有核心家庭文化的社会(Juxtlahuaca、Orchard Town 和 Tarong)和大家庭文化的社会(Taira、Khalapur和Nyansongo)[2]。
研究人员对文个文化中孩子的行为进行了编码,在确保信效度的情况下,分析了12种孩子的行为(表1):
表1:《六个文化中的孩子》中分析的12种行为
进一步研究人员根据多维标度分析法,将12种行为分为两个维度,维度A和维度B(见图1)。维度A是(1)养育-责任型和(2)依赖-支配型,养育-责任型包括“提供帮助”“提供支持”和“给出负责任的建议”三种行为,依赖-支配型包括“寻求帮助”“寻求关注”和“寻求支配”。维度A上的得分=(1)的得分-(2)的得分。维度B是(1)交际-亲密型和(2)专制-攻击型,“交际-亲密型”包括“社会性行为”“社会性攻击”“触摸”三种行为,“专制-攻击型”包括“训斥”和“攻击”两种行为,维度B的得分=(1)的得分-(2)的得分。
图1:维度A和维度B
在此基础上,研究人员做了统计分析,得出如下结论(见表2和表3):在维度A上,简单社会中的孩子倾向于养育-责任型,复杂社会中的孩子倾向于依赖-支配型;在维度B上,核心家庭文化中的孩子倾向于交际-亲密型,大家庭文化中的孩子倾向于专制-攻击型。
表2:维度A上的行为和简单/复杂社会的关系
表3:维度B上的行为和家庭结构的关系
在分析原因时,Whiting夫妇结合了六个小组所收集的民族志资料。在分析维度A上的行为和简单/复杂社会的关系时,Whiting夫妇从六个文化中母亲的工作量,孩子的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等方面入手:简单社会中缺少、甚至没有专门的机构、人员做教书、清洁、供水、供气、加工粮食等服务,所以相比于复杂社会,简单社会中母亲的工作量更大,而且一般情况下还要参加农业劳动。因此,简单社会中的母亲会叫孩子帮助自己完成工作,她们自己的工作量越大,给孩子的任务就越多。参与这些劳动可以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这些劳动一般包括拾取或搬运柴火、挑水、打扫房屋、喂养和照看家禽牲畜等,对家庭的经济福利来说至关重要,所以如果孩子没有完成,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相比之下,在城市,类似于Orchard这样的非农业社区中,往往没有固定的任务分配给儿童,所以这些任务的随机性较大。而且这些任务往往不关乎家庭的经济和福利,所以没有完成并不需要承担严重的后果。这些任务包括收拾玩具、床铺、衣服、抽屉等,从性质上看都是利己的。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和取得学业上的成功,也往往是个人的,而且具有竞争性,孩子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被教育和鼓励去考虑他人的需要。有意思的是,因为学业成就而带来的奖励,往往不能立即实现,同时其所保证的未来也是模糊不清的,并不像养育实践中,可以在现时的情境中得到心理上的满足。简单社会中孩子还要负责照顾自己的弟弟妹妹,这培养了孩子的责任心和养育能力,相比之下,复杂社会中,照顾孩子是一件专门化的、复杂的事情,需要机构、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或者至少是成人来完成,所以家长一般不会将这项任务交给孩子。正是因为这些原因,简单社会中的孩子倾向于养育-责任型,复杂社会中的孩子倾向于依赖-支配型。
在分析维度B上的行为和家庭结构的关系时,Whiting认为:在大家庭文化的社会中,“权威”有充分的体现,一方面,丈夫的父亲作为大家族的资深成员,对住宅和土地有控制权,丈夫的母亲把他代大,在家庭事务上,继续对他实行权力;另一方面,丈夫的妻子作为外来者居住在丈夫的家庭中,并不像丈夫那样从小在那里长大,轻车熟路,所以妻子往往要对自己的儿女进行控制,而且不会轻易放弃控制权,以获得自己在大家庭中的权力和威望。此外,婆婆担心媳妇会把丈夫夺走,破坏她的权威,所以婆媳之间往往会产生诸多不和,在母亲和妻子的纠纷中,丈夫往往会处于两难之境,所以他会选择避免卷入冲突,少花时间在家人身上。这既让孩子感受到了权威文化,又让孩子无法充分感受到亲密关系。这一分析洞见和Margery Wolf(1972)所说的“子宫家庭”遥相呼应。此外,在大家庭文化的社会中,丈夫和妻子一般很难展示亲密行为。印度的Khalapur夫妻之间的距离或许是最极端的,一个在印度北部的大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告诉作者,他从未听过父母之间说话。分娩时是否可以在场,也是判断夫妻之间距离的一个标准,在Tarong和Juxtlahuaca,妻子分娩时丈夫一般都是在场的,而且在需要时可以随时提供帮助;在Tarong,助产士是男性。同样,在Orchard镇妇科医院里,大多数医生是男性。在Taira,“丈夫在妻子第一次分娩时可以在场,但是在接下来的分娩中就必须要在门外等待。在“六文化研究”田野调查期间,Taira没有助产士,在分娩时要请一位医生,即前二战军医。在Nyansongo和Khalapur,让男人在场是不可想象的。在地方道德世界中,男性是否可以打女性也是一个判断标准,在Orchard,公认男性不能打女性;在Tarong和Juxtlahuaca,只有在妻子通奸时才打她。在Taira,有些家庭纠纷是通过打女性解决的;在Khalapur,如果一个男人生气可以打妻子;在Nyansongo,如果妻子不听话,丈夫有公认的权利可以打妻子。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在大家庭文化的社会中,有较为浓厚的“权威”文化,夫妻之间较难展示亲密行为,在妻子分娩时丈夫一般不在场,甚至丈夫还可以殴打妻子;在核心家庭文化的社会中,父母和孩子同桌吃饭,丈夫和妻子同床睡觉,妻子分娩时丈夫在场,而且丈夫有时还帮助照顾孩子。丈夫一般不会通过殴打妻子来表达愤怒。尽管丈夫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但是只要在场,丈夫一般会陪孩子玩耍。所以核心家庭文化中的孩子倾向于交际-亲密型,大家庭文化中的孩子倾向于专制-攻击型。
除了这两个重要结论外,Whiting夫妇还分析了性别、年龄、和孩子的互动对象等因素对孩子行为的影响。具体而言,在性别和年龄方面,在3-6岁时,相比于男孩,女孩更加偏向于亲密-依赖型(触摸+寻求帮助);相比于男孩,女孩更加偏向养育型(提供帮助+提供支持),这种能力在7-11岁时更加明显;男孩者更加支配-依赖型(寻求支配+寻求关注),也更加偏向攻击型(攻击+侮辱+社会性攻击)。在和孩子的互动对象方面,和婴儿互动时,孩子的养育行为被唤醒;和同龄人互动时,孩子多表现为交际性或攻击性行为;和父母互动时,孩子的亲密-依赖行为(触摸+寻求帮助)被唤醒,攻击性行为(攻击+侮辱+社会性攻击)被抑制。
从学术脉络上看,Whiting夫妇的研究在理论上有较大的创见和突破。已有较多的学者讨论过儿童行为的决定因素,心理学家阿诺德·格塞尔(Arnold Gesell)和让·皮亚杰(Jean Piaget)认为是年龄,弗洛伊德认为是生活史,即儿童时期的经历(尤其是和父母的关系),学历理论家认为是对特定行为的奖励或惩罚情况,以Lewin、Baldwin、Barker和Wright为代表的格式塔学派认为是孩子所处的具体情境,人类学家中的文化与人格学派认为是文化。Whiting夫妇的研究揭示了这些学者都只说对了一点,这些因素,包括年龄、和孩子的互动对象、性别、文化等对孩子行为均有不同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Whiting夫妇在最终的成书中,并未谈及文化和人格的关系,这是他们研究最初的出发点,而关注文化和孩子行为之间的关系。一方面,Whiting夫妇受到肇始于博厄斯(Franz Boas),并由其弟子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鲁思·本尼迪克特 (Ruth Benedict)和玛格丽特·米德 (Margaret Mead)发展并壮大的文化与人格学派的影响,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Whiting夫妇并未充分肯定文化和人格之间的联系。
作者:胡凤松
感谢潘天舒教授的指导
[1] 这六本民族志分别为Fischer and Fischer: The New Englanders of Orchard Town; LeVine and LeVine
[Lloyd]: Nyansongo: A Guisii Community in Nyansongo; Maretzki and Maretzki: Taira:
An Okinawan Village; Minturn and Hitchcock: The Rajputs of Khalapur; Nydegger and
Nydegger: Tarong: An Ilocos Barrio in the Philippines; Romney and Romney: The
Mixtecans of Juxtlahuaca, Mexico.
[2] Taira实行长子继承制,大儿子结婚后有继承权,和父母共同居住。其他儿子则需要迁出,另寻住处。在本书的分析中,这也算是“大家庭文化”。Nyansongo实行一夫多妻制,一般情况下,家里的男性居住在一起,女性居住在一起;丈夫娶了多个妻子后,也会和妻子分开居住,否则如果和一个妻子居住在一起,其他妻子会嫉妒,从而引起冲突。Khalapur中新娘嫁入新郎家后,住到丈夫的大家庭之中,而且嫁入后的头几天需要让新郎家里的人轮番观看,此时新娘不能说话,否则被认为是无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