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d, Talal.
1972. MarketModel, Class Structure, and Consent, Man NS7(1),pp.74-89.
本文作者阿萨德(Asad)是著有《人类学与殖民遭遇》(Anthropology and the Colonial Encounter)一书的作者。在这篇发于英国人类学顶级期刊(MAN)的论文中,阿萨德(Asad)基于他解读分析著名人类学家巴特(Barth)《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过程》中关于巴基斯坦西北边陲斯瓦特巴坦人(Swat Pathons)的民族志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迥异于后者的观点。他对巴特从个体理性选择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和经济结构提出了异议,反驳了该社会是建立在个人选择和自由契约基础上的论点,而提出趋于固化的阶级分层(class distinction)与剥削关系才是当地最为基本的政治与社会事实。
巴特的视角
在本文的第一部分,阿萨德从巴特本人的视角出发,向读者描述了斯瓦特巴坦人社会中一种类似于市场运作的政治组织形式。在此视角下,拥有土地的Pakhtun贵族阶层承担着类似“老板”的角色,以“劳力屋”(men house)的形式吸引、发展和管理自己的追随者(followers)而组织农业生产,并对后者施加恩惠、提供保护,以换取其效忠(allegiance);而普通的农户,虽然没有土地这一关键的生产资源,但因为拥有劳力和专业化的生产技能,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拥有自主选择权,能通过理性估计而决定加入哪个地主的生产单位—换言之,通过有选择地依附于出价最高者(highest bidder),他们总能最大化自己的利得。在这里,无地农户与贵族地主间的关系被描述成一种基于契约(contract)基础上的较为和谐的共生关系,而贵族地主之间则因为要争取这些追随者而充满了竞争,他们需要时时防范人力的流失,并常常处在失去地位和荣誉的忧惧不安中。
在巴特看来,这种缺乏稳定性的组织形式,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更高层面上的政治同盟(political blocs)的形成,因为在强调自由选择与契约关系的当地社会,不仅无地农户时时在做出能最大化其个人利益的判断,有地阶层也在运用相同的逻辑而有选择性地进行结盟。这种“加盟”关系层层叠加,最终形成了一个“二元均势”(dyadic equilibrium)的政治生态。值得指出的是,这种政治生态是不稳定的、动态的,正如每个农户可以在不同的地主头人之间变换选择一样,有地贵族在可供其依附的不同政治同盟之间也是“来去自由”,常常出于利益考虑而改换阵营。如此一来,斯瓦特巴坦人社会成了一个权力变更频繁、群龙无首的“无头领政治”社会(acephalous society)。在这种社会形态下,没有哪个人是无可替代的(indispensible),没有那种权力结构是恒久稳定的(secure)。这种微妙制衡的维持,似乎最终可以归结到每个行动者(actor)做出理性选择的能力—换言之,巴特的分析是“自下而上”,以关注个体为起点的。
阿萨德的批判性视角
在本文的第二部分,从《斯瓦特是无首脑社会吗?》(Is Swat an Acephalous Society?)一节起,阿萨德针对巴特的以上结论,展开了批判性探讨。
首先,他归纳出了巴特用来分析斯瓦特社会的一系列互相关联的理论概念:(1)规则(法律、道德、和惯常审慎方面的);(2)个人动机(具体目标和总体策略);(3)通过多个双向交易而形成的灵活变动的利益集团(类似于自由市场);(4)为了生存而不得不系统化地扩大个人所占有的资源的努力(正如在能自我调节的资本主义系统中一样);(5)在政治力量强弱对比下的动态均势。
接着,他提出了巴特在运用这些概念分析斯瓦特社会时运用的一个极为重要、却没有点明的理论前设(assumption):即霍布斯(Hobbes)的政治理念,认为自然状态或无政府状态(anarchy)下的人们趋利避害、冲突不断,处于“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并因此充满恐惧,所以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或统治集团(sovereign)来维持秩序和安全。阿萨德认为,霍布斯提出的这个组织模型,既可以用在“父权统治式”(patriarchal authority)的传统社会形态上,也可以用来解释市场模型(market model)中的规则取向(rule-based)。而在分析本文中的斯瓦特社会时,是否存在这样一个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成为了阿萨德展开论述的焦点,也被认为是巴特在解读当地社会时逻辑上的自相矛盾之处。如果说不存在这样一种权力的集中关系,那么,何以解释“头人政治”的存在?围绕着每一个贵族土地所有者建立的生产单位的“权力岛屿”(island of authority),不正是一个个近似于霍氏所言的以家庭为单位的迷你“君主国”(monarchy)?但如果承认这样一种集权结构的存在,那么,又怎能坚持说斯瓦特巴坦人是在其社会中是拥有广泛自主权,可以做出最优理性选择的人?而一旦失去了这种“自由人”的假设基础,巴特所描述的由个体—权力集团自由组合而成、并以他们之间相互理性制衡为基础的独特的“动态平衡”社会,似乎就站不住脚了。
显然,拥有土地的Pakhtun贵族阶层,已经在事实上构成了这样一个权力集团。虽然他们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竞争关系,但总地来说,斯瓦特社会形态稳固的基础,并不在于有地阶层之间的互相角力制衡、更不在于每个生产单位之间内部的团结—不管拥有土地的“头人”在招兵买马时显得如何大方,而是在于贵族土地阶层对于无地农户集体的、制度化的剥削。
为了进一步阐明这一观点,阿萨德提出了以下几个基本事实作为佐证:(1)当地社会显著地分化为土地拥有者和无土地者两个阶层,而前者正是通过控制土地资源来完成对自身地位的维护;(2)Jirga, 当地的部落议会(tribal council),清一色地由拥有土地的Pakhtun贵族阶层构成,而一旦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担任议会成员的资格—这样一种议会的存在正好说明了有地阶层团结一致维护共同利益的需要;(3)有地阶层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地主”(landlords)和“有地农户”(owner-farmers)两种类型,其中,地主阶层人口少之又少,但占有绝大多数的土地资源,而有地农民群体只能做到自给自足。换言之,需要依附于地主生存的无地农户,他们的“雇主”数量事实上非常少,又何谈拥有多大的自由选择权呢?(4)小规模的有地农户正在受到排挤,数量日益减少,土地集中化严重,渐渐由大地主联合掌控。巴特自己也提到,地主之间限制互相竞争的现象普遍,他们更愿意保持相对和平状态。
由此,阿萨德总结,斯瓦特社会的政治结构,并不是巴特所看到的那样建立在个人自由选择和契约精神的基础上,更不是“群龙无首”;而是一个由大地主联盟掌控,阶级分层显著,剥削关系明显的社会,且这种集中的趋势日渐强化,并受到英属印度殖民政府的支持。
后续思考:如何重新检读经典民族志?
对于同一个斯瓦特社会,基于相同的民族志,巴特与阿萨德两位学者却得出了迥然不同的结论,这在让人诧异之余,展示了研究者本人的理论视角与价值取向在研究中的巨大作用,同时也折射了社会文化人类学传统中由来已久且纠葛难分的“能动性”与“结构”之争。
在本文中,阿萨德虽然没有直接指出,但字里行间暗示了巴特难以避免的欧洲中心主义的普遍性错误,用自由资本主义的市场价值取向,对斯瓦特这个农业社会进行了“生搬硬套”式的解读,导致一味探求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而系统性地忽略了当地社会阶级对立的本质,视野中不乏“盲点”。但反过来说,阿萨德对于阶级的论述,也相当程度上带了马克思主义的色彩,在从阶级结构入手的宏观解读中,亦系统性地忽略了个体在其中为生存而展开的博弈、选择、和策略运用。
这场论战,呈现给了我们一个双面的、“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斯瓦特社会,而其最大的启发意义也恐怕正在于此—以一桩“个案”,生动地诠释了不同的研究视角与不同分析单位的起点所能带来的理解人类社会的不同认知路径:更关注“个体”的巴特在斯瓦特社会看到的是每个行动者在社会结构允许的范围内如何运用个人策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而结构马克思主义者阿萨德则向我们展示了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是如何确定人们行动的方向,限制着人们的选择。
复旦人类学 2015年春政治人类学课程作业
傅颖
参考阅读:
(英)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美)巴特著;黄建生译.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过程—一个社会人类学研究的范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