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文首开宗明义地指出根植于人类学的悖论:(文化)相对主义要求研究者搁置文化偏见、摒弃价值判断。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这恰恰是达成“客观性”必要途径。但与此同时,持科学主义立场的人类学家力图从复杂的文化杂糅中抽象出一种普遍必然的规律,这又反过来否定了相对主义强调文化特殊性和差异性的根本原则。此外,相对主义强调,一套知识体系并不比其它知识体系更接近“真理”,也质疑人类学家是否能够真正地、完全地摆脱自身的文化偏见。这导致相对主义既构成了科学主义客观性目标的达成条件,但同时又否认了这一目标的可能性。相对主义和科学主义这种相互交织又相互否定的关系,正是人类学认知论困境的来源。
作者认为,这个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关乎知识本身,可追溯至休谟的经验主义怀疑论:数据必然经过人类认知的处理,因而必然是主观的。这意味着,如果人类学家以“客观性”为目标,那么他们收集数据的方式就已经落入了“主观性”的陷阱。康德对于休谟怀疑论的回应则是区分现象(phenomena)和本体(noumena),前者能够被观察到,由自然科学研究,后者则是“心智科学(sciences of the mind)”的研究对象。这两者也可以进一步表述为孔德的实证主义科学与狄尔泰的阐释主义论证。
科学主义人类学的困境正是建立在这种分类的基础上:它受到自然科学的影响,试图对一种可认知的社会实在(social reality)展开研究,但是康德所说的自然科学研究的“现象”和人类学所研究的对象毕竟不可同日而语——任何学科的数据和理论之间都必然存在某种层次的概念化。然而,自然科学所研究的现象先于(且不依赖于)概念化的过程而存在;而在社会科学中,这种概念化和人类行为的展开却是同时的:即使人类不具备“风雨雷电”的概念,这些自然现象也依然存在,但若人类不知支配和服从为何物,他们便无法做出支配和服从的行为。尽管实证主义者仍然坚持人类行为和自然现象一样同属康德所说的可观测的“phenomena”,上述的差异却是他们不得不正视的。
如果说所有社会科学研究在某种程度上都面临着上述困境,那么人类学则在此之外还须面对其独有的认识论难题:即使某种行为主义的解释在研究者自身的文化框架中能够成立,在解释其他文化时,从行为到意图和意义的概念化推断也会丧失足够的解释力。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的文化差异也意味着研究者需要重新检视自身知识体系的存在根基——当不同文化在“知识之本质”这些根本问题上都存在差异时,研究者凭借自身的知识体系来解读其他文化就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了。
在指出人类学所处的认识论困境后,作者在四位学者的理论著述为剖析对象,试图阐明相对主义和科学主义间的张力如何在这些经典作品中得以体现。
涂尔干指出“作为科学的社会学(a science of sociology)”的三大特征:应具有和任何一门自然科学相当的精确性(exacting character);其次,他将社会学与自然科学(尤其生物学)进行类比,并由此衍生出一套功能主义的分析,这种分析强调社会各部分与人体器官之间的相似性;最后,他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可观察的社会事实(observable social facts)。
尽管涂尔干承认社会现象比自然现象更加难以客观分析,但他认为,通过对于研究对象的审慎选择和对于“社会事实”的准确描述,以及运用一套标准的统计方法进行研究,就能够达到客观性的目标。本质上而言,他试图通过一种严格的实证主义方法论来克服社会现象相对自然现象的复杂性。他规避了对于现实和知识之间复杂关系的哲学讨论,转而强调在实践层面将因果原则用于分析社会现象的重要性。尽管人类学在这种实证主义原理基础上已颇有建树,但依然没有走出前述的认识论困境。事实上,这种困境在涂尔干学说的内部就已有所显现:他的大量著述都围绕“集体良知”的概念展开,而该概念并不符合涂尔干对于“社会事实”的定义,从而与其提倡的实证主义研究取向相左。
拉德克利夫-布朗区分了idiographic(个案式、个殊式)和nomothetic(通则式、规律式)两种研究方式。前者试图建立关乎有限事实的命题,常常是历史研究和民族志研究遵循的路径;而后者则力图建立一套普遍性的规律,是社会学研究的目标。与这种分类相对应的是他对于“历史解释(historical explanation)”和“理论解释(theoretical explanation)”的划分:他认为理论不存在于个殊式的研究中,而只有通则式的研究才有可能通过观察、描述、比较和分类来获得理论。
拉德克利夫-布朗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涂尔干的实证主义原则。但与涂尔干不同的是,他将社会学所研究的社会实在定义为“社会生活的过程(process),而非一种实体(entity)”。他同样坚持社会科学“寻求统一规律”的目标,但对于“系统性”的强调着眼于分析过程中内在逻辑的一致性,而非像涂尔干那样注重严格统计方法的运用。
总结而言,涂尔干和拉德克利夫-布朗的实证主义分析都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类比,认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所研究的即是一种可被研究者观察的真实,从而否定了康德对于现象和本体的区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涂尔干还是拉德克利夫-布朗,两者的功能主义的分析框架中都包含了相对主义的原则:涂尔干认为不同的文化无法适用同样的测度方法;拉德克利夫-布朗认为功能主义研究的对象是某地区在一段特定时期内的社会生活过程。这些表述本就暗含数据收集过程的相对主义色彩,而功能主义分析的最终目的却是通过比较不同的研究数据抽象出一套普遍的规律,其逻辑前提是不同情境下所获数据的可比性与他者的可理解性。由此,我们又回到了人类学独特的认识论困境:如果普遍规律的得出必须以“可理解性”为基础,而这种理解又建立在研究者自身的文化和知识传统之上,那又何以称之为“搁置文化偏见”?科学主义所强调的普遍必然性又如何确立?基于这种怀疑,一些秉持人文主义和历史主义观点的人类学家提出了另一种路径。
埃文斯-普里查德作为人文主义人类学家的典型,代表着回归康德主义学科观的一种努力。尽管如此,涂尔干视社会为道德体系而非自然系统的观点依然得到沿用。也正是在这层意义上,人类学才被视作是一门关注人文内容(humanistic content)的人文学科(humanities)。
尽管埃文斯-普里查德早年深受拉德克利夫-布朗式功能主义的影响,但在晚期的学术著作中他对功能主义表现出越来越强的不满,对拉德克利夫-布朗式也多有批判:他认为将人类学同自然科学进行类比将前者推向了一种同步性(synchronic)研究(即对当下时刻内社会形态的研究,与之相对的则是研究长期过程的diachronic studies)。这种研究缺乏对于历史的考察,乃至彻底否认历史在人类学分析的作用。他也认为这类研究至今仍然没有获得任何它所期望的、可与自然规律相类比的结果。
然而,同他所批判的功能主义者一样,埃文斯-普里查德并不否认社会具有某种结构,因为人类作为理性生物,其生活世界中的交往关系必然是以有规范的、可理解的方式展开的。但他强调,每种文化的“结构”都是特殊的,并不像功能主义者所坚持的那样能从中抽象出一种普遍性的结构规律。类似地,尽管埃文斯-普里查德延续了拉德克利夫-布朗“科学-历史”的划分,但认为理论构建并非只是科学的产物,在历史学的、人类学的研究中同样能获得(但也仅仅只能获得)具有特殊性和相对性的理论。
同其导师Franz Boas一样,克罗伯强调人类学的历史取向。他同样也对于科学和历史作出区分:前者限于一种过程分析(processual analysis,来自拉德克利夫-布朗),是一个将现象解构(decompose)并从中提炼出内在统一结构的过程(克鲁伯称之为resynthesis,即将现象拆解为独立的元素并进行重构的过程),而后者则保存了每个现象的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将不同的现象尽可能地进行整合(integration)。
总结而言,尽管埃文斯-普里查德和克鲁伯都坚持相对主义的研究原则,但两者在历史研究性质的理解存在差异:前者认为历史研究缺乏分析性,以描述性为主;埃文斯-普里查德则肯定历史研究中的分析色彩。此外,埃文斯-普里查德强调相对主义为人类学研究的首要原则,因此认为人类学不属于自然科学,因为特殊主义的整合描述已是其根本目的;克鲁伯则认为相对主义的、历史取向的人类学研究是为了更高层次的一般化分析,只不过这个目的不由人类学本身完成。换言之,对于人类学的历史取向本身,两者似乎又达成了某种程度的一致。
本文通过对于四位学者理论的考察,突显出相对主义和科学主义之间的张力和人类学学科特有的认识论困境——相对主义要求一种“情境性”的认识,认为否认文化差异的普遍规律则必然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原始的田野数据;坚持科学主义的人类学者则恰恰相反:他们的目标是“解构数据所处的情境(de-contextualization)”,并将脱离情境的数据抽象为一种规律。两者并非只是在理念上存在根本差异,在实践亦中是相互交织、相互否定的——科学主义的人类学若欲获得“客观性”,就必然要遵循相对主义“搁置文化偏见”的要求,却又同时否定了文化特殊性;相对主义的理论框架也需借助科学主义的某些假设,但从根本上质疑普遍性规律的存在。
然而,文章的更多篇幅被用于论述科学主义人类学基本原则中的相对主义成分,也即科学主义手段和目的间的矛盾,但我们似乎并没有看到太多相对主义范式必须依赖于科学主义假设而成立的内容。作者仿佛在暗示我们:相对主义唯一的困境仅仅来自于人类学内部始终放不下的、自我定位为“科学”的执念,而一旦将人类学视作一门高度历史取向的人文学科,彻底摒弃追求普遍必然规律的目标,这一困境便会引刃而解。当然,无论作者是否确有此意,人类学中对于研究范式的讨论的确难以在科学主义和相对主义之间仅仅择一而论,在尝试解决人类学困境的时候亦是如此。
举例而言,人类学家库恩就将“科学”这一概念从根本上相对化(relativized),导向一种“科学但不客观”的人类学,而这种“相对化科学”的表述可以追溯至韦伯对于“研究主题选取的主观性”的讨论;赫斯科维茨(Melville Herskovitz)则采用相反的路径,指出相对主义本身即具有科学性。在这些试图抹除相对主义和科学主义间鸿沟的努力之外,也有学者对相对主义和科学主义两者均予以否定。虽然本文无法就这些学者的观点进行展开,但不可否认的是,科学主义和相对主义之间的二律背反(antinomy)对于人类学而言至今仍构成一种认识论上的挑战。
更进一步的尝试则力图超越这种二律背反,着眼于这种二元划分方式背后的逻辑。例如,卢卡奇认为这种二元范畴是现代西方社会的社会结构的反映(这无疑是一种马克思主义“存在决定意识”的解释)。因此,这种二元划分对于一部分社会实在颇具解释力,而对于超出这些社会实在的内容则显得苍白无力。类似地,语言学领域内对于“索引性(indexicality)[1]”的研究则反映出语言的特殊结构对于建立于该语言基础上的意识形态的决定性作用,而这也意味着基于语言而产生的意识形态(广义的,自然也包括本文所探讨的相对主义-科学主义的学科范式划分)必然受到特定语言结构的限制,因而仅仅对于特定的、与该语言相关联的社会事实具有解释力,无法窥见所有社会实在的全貌。
相对主义与科学主义之争在可预见的将来或许还将一直持续下去,而上述前沿的理论反思开始挑战人类学学科论述展开的根本基础,促使我们从更深的层次上对学科进行批判思考。这种可以称作是“颠覆性”的反思,尽管会为学科带来一定程度的“动荡”,却是学科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