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is our task to discover among all the varieties of human behavior those that are common to all humanity.
By a study of the universality and variety of cultures , anthropology may helps us to shape the future course of mankind” —— Boas
前段时间,听一位人类学学生调侃政治学界的现状。这位朋友曾经对社科领域的量化趋势感到万分抵触,如今却俨然已是一副无可奈何、见怪不怪的样子。他嘲笑道,他们系里竟然还有教授分享《纽约客》的文章,说现在的政治科学研究者缺乏历史思维,简直是小题大做。朋友忍不住苦笑,认为政治学界现在别说历史方法, 连质性研究都奄奄一息了。他听说有人连所研究国家的基本史实都不知道,就纯靠写代码跑模型搞计量,拿到博士学位,文章还发得挺快。照他看来,社会学目前还算是勉强维持着定量/定性的对峙,但迟早也要向政治学看齐,不然可能像人类学和纯人文学科一样陷入困境。这样想也许有点悲观,但扪心自问,我能感受到自己和身边的人有时对数据与统计得出的结果存在某种“不由自主”的方法论迷恋。在日常争论中,我们会习惯性地搬出数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有时甚至凭空捏造,也要冠以“统计分析说明”。抛开“发文章”等功利目的不谈(尽管很关键),身边深谙定量方法的社会科学研究者总是说,统计得出的数据终究是“无谬”的。运用定性方法对某个问题进行演绎分析,得出的结论不一定错误,但很难被称为“正确”,因为不同的学者也可以提出不一样的观点,只要言之有理即可。而统计学家所做的,是“收集数据、分析数据,从而得到有用信息”,抽样等过程遇到的误差,已经包含在统计学的前提假设中;而最后一步“得到有用信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淡化——拿到数据结果后,定量学者小心谨慎地依照相关性提出带有假设意味的推论。在印象里,人类学家似乎总是站在统计学家的反面。面对统计得出的数据,人类学家更感兴趣实际发生的过程——假如研究失业,人类学家不会坐在电脑前跑代码,而会实地观察失业者与就业者的状况。统计学的“无谬”往往被诟病,带有前提假设的、由负责任的统计学家得出的数据固然不会骗人,但也很难帮助我们准确理解社会现象、解决实际问题。更常见的,则是类似学科偏见的控诉:科学主义的统计学缺乏人文精神。然而,回顾历史,人类学与统计学有过一段携手合作的时光。以下三篇文章,从剖析“美国人类学之父”弗朗兹·博厄斯的生平开始,再到博厄斯与统计学的渊源,最后是以人类学为代表的社会科学在一段时间的统计学转向。通过这三篇文章,我们或许可以放下学科成见。科学与人文并非那样泾渭分明,统计学方法对定性研究者而言不是洪水猛兽。文献来源:Lewis, Herbert S. Franz Boas: Boon or Bane?. Reviews in Anthropology 37.2-3 (2008): 169-200.作者简介:Herbert S. Lewis, Professor Emeritus of Anthropology,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弗朗兹·博厄斯这个名字对每一个人类学者而言都不会陌生。作为美国人类学之父,博厄斯几乎以一己之力形塑了人类学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范式。在这篇文章中,Herbert S. Lewis从人物传记和回忆录入手,寻找博厄斯的经历、背景、思想倾向乃至生活点滴,与他对学科产生的影响之间的联系。Lewis认为,正是由于博厄斯个人对人类学的影响如此之大,就更应该注意,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有什么个人因素影响了他对学科的贡献。具体而言,作者考察了博厄斯的个性、经历、道德立场,博厄斯所受到的女性的影响,以及博厄斯早年的科学训练背景。博厄斯对人类学最大的贡献,在于他否定了族裔决定论和文化进化论(社会发展理论),不能通过文化和社会形式的差异认为种族间存在身体机能和智力水平上的优劣,也不能因为差异认为文明间存在先进与落后之分。他认为所谓族裔优劣和社会演化阶段的论调是基于的证据并不充分,于是提倡历史特殊论,认为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和详尽描述这些所谓“落后”族群社会的真实状况。他提出人类学的研究核心是“文化”,认为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长期形成的、独特的历史,因此不存在文化的高低,只有以自己文化为中心评价其他文化才会得出“先进与落后”,或社会文化发展阶段的结论,而这是应该极力避免的。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逻辑、社会思想、世界观、道德观,人们不该用自己的一套标准衡量其他民族的文化。用现在的话讲,不仅评判种族优劣是一种歧视,肆意评价不同文明的发展阶段也是一种歧视。当认为存在普遍的标准时,就已经潜在地将自身作为中心了;当认为存在发展阶段时,就已经默认了文明存在优劣。由此,博厄斯开创了文化相对主义的研究思路。我们需要看到,博厄斯作出以上论断,很大程度上受个人道德的影响。毕竟同时代的博物学家们,在面对几乎相同的证据时,大多得出“人种间确实存在优劣”的结论,由此走向了优生学。作者整理文献发现,博厄斯私下里是一个富有同理心和责任心的人,关怀弱势群体,志在为全人类福祉做出贡献。他还是一位激进左派,交好的朋友、学生与家人也都是革命支持者。根据他的传记,博厄斯支持1848年革命,并结交了一大批同情革命的朋友。从某种意义上说,博厄斯本就抱有族裔平等的主张,尊重他者的文化,进而搜集支持他观点的证据,并认为优生学倡导者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可以想象,如果将博厄斯换成别人,研究的结论会截然不同,毕竟“种族优劣说的证据不充分”的推断客观上说也是一种模糊的推论;“证据不充分”的观点也是基于相同的证据。在作者看来,博厄斯强烈的道德动机几乎决定了他研究的导向,甚至是整个人类学学科的基本立场。不过,道德立场在科学研究中过于突出的角色也为博厄斯在后世遭到批评埋下隐患。后现代与后殖民学者认为博厄斯“好心没好报”,他虽然通过生物统计学方法证明,所谓野蛮人的心智并不劣于文明人,但他“将人作为生物学研究对象”这一行为本身就存在道德风险,开启了将原始人降格为“物”的潘多拉魔盒。另外,在某些学者看来,博厄斯所提倡的历史特殊论,为狭隘的国族主义叙事提供了依据,历史特殊论其实是泛化的族裔中心主义,它虽然要求我们尊重他者的文化,却暗示了他者文化相对于自身的中心地位。有时候,一味的“特殊”并不是道德的,比如对最近热议的人口贩卖议题,美国人类学家任思梅(Johanna Ransmeier)就认为,中国的人口贩卖是儒家等级文化的随附物,只有强有力的文化异见才能真正介入人口交易机制。博厄斯与女性的关系,影响了人类学学科中女性的地位。博厄斯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时,课程上有不少女性学生,这在当时可谓是奇观;在美国人类学学科建立初期,女性学者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这一点也是很难想象的。博厄斯培养了包括米德、本尼迪克特等一大批优秀的女性人类学家,他与女性学者合作融洽,并没有像当时社会主流观念一样认为女性“缺乏理性”、“歇斯底里”。但是从披露的书信中,作者发现,在一开始,博厄斯也为自己课上女性过多发过牢骚,觉得这会让人认为“缺乏严肃”。然而,博厄斯的母亲和姐妹都是女权主义者,她们让博厄斯学会欣赏女性的才华。博厄斯本来不是一个女权主义者,而是在家人的不断影响下,以及与女性学生不断相处中,渐渐有了女权主义倾向,并最后由衷地感叹“我班上最出色的学生都是女性”。这也深刻影响了人类学学科的性别格局,女性在其中的地位明显高于其他学科。这一影响延续至今。最后,Lewis发掘了作为科学家的博厄斯。在当时,科学与人文的边界十分明确,传统的法学、哲学、古典学甚至古典社会学都属于“纯文科”的范畴,唯有运用了数学与科学方法的自然科学才能被称为“科学”。博厄斯早年研习数学与物理,写过地理学论文。科学训练使他能够并选择运用数理方法论证自己的结论,使自己的研究在当时的语境下能被称为一门“合法”的科学。文献来源:Xie, Yu. Franz Boas and statistics. Annals of Scholarship 5 (1988): 269-296.谢宇认为,正是统计学帮助博厄斯把他的人类学与其他博物学区分开来,使之从探险家的娱乐爱好上升为一门科学。前文提到过,博厄斯反对针对其他部落文明过度的演绎推理,因为这样得出的所有解读都是基于仍不充分的资料。因此,人类学者的任务应该是详细地记录和描述“文化”,运用历史学方法,将文化与现象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但这样一来,人类学家的工作与其他研究动植物的博物学家没有区别。博厄斯尽管反对站不住脚的推理,却也不满足于做一个纯粹的经验主义者——他仍然希望研究文化的深层模式,像社会学那样,研究部落作为一个“群体”的种种现象。博厄斯面临一个窘境:要么过于保守,仅仅停留在经验收集上;要么过分大胆,通过当时人文学科惯用的定性与演绎归纳法,推出多年观察得出的结论——原始人与现代人的差异是文化现象而非生物学现象——但会在当时盛行的以科学为支撑的“科学种族主义”面前站不住脚。于是,博厄斯想到了统计学。他通过统计学论证他的假说,给了自然科学界一个“说法”。有别于同时代的大多数统计学家,博厄斯着眼于群体的“差异”,而非“平均”。早在研究儿童生长发育问题时,博厄斯就以“差异”的观点修正了传统的误差分布模型。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同一年龄段儿童的生长状况分布与正态分布一致,以均值为轴左右对称。但是收集的数据表明,有些年龄段的儿童生长程度分布曲线并不满足规则的正态分布,出现了明显的左倾或右倾。博厄斯发现,其实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生长速率不同,因此有些年龄段的儿童体重超过均值的偏多,有些则偏少。回到遗传学,当时人们普遍相信,子辈的性状是父母双方性状的中和,但是孟德尔通过豌豆实验推翻了这个观点,认为子辈性状是父母双方两种性状随机的显性表达。博厄斯认同孟德尔,并认为人类遗传也是如此。他研究了父母差异大的子女与父母差异小的子女。根据中和的观点,当父母的“平均”相似时,其差异不影响子女性状的表达,因为他们中和出来的性状是相似的。然而事实证明,父母性状差异越大,其子女性状差异也越大。两者具有的一定相关性也否认了人类的遗传中所谓中和与“平均”的观点。更进一步,博厄斯借此强调人类群体内部的多样性,认为虽然不同族裔的“平均”不同,但族裔内部的“差异”却是巨大的,其多样性无疑质疑了优生学将族裔强行划分并评判强弱的做法——由于超乎想象的多样性的存在,比白人“优秀”的黑人比比皆是。不同于道德家与文人的诡辩,博厄斯完全用的是科学;他用统计得出的结论,告诉当时的人,仅仅凭借族裔评价一个人的优劣,是完全不公平的。然而,他所用的统计学方法以及结论还是受到了皮尔逊等人的鄙视。皮尔逊是当时大名鼎鼎的统计学家,被誉为现代统计之父,本身也是做生物统计出身。他百般攻击博厄斯,称其运用的统计学要么是“拙劣的模仿”,要么是对他已有成果的抄袭。同样受到攻击的还有博厄斯的结论,同样是运用统计方法,博厄斯证伪了种族优劣,而皮尔逊等人则证明了这个假设,由此走向优生学。其实,道德立场对研究者的影响有时是决定性的,同样的方法与问题,在不同研究者手中竟会导向截然相反的结论。另外,我们也应该看到,皮尔逊在学术生涯后期经常恶意攻击与他意见相左的学者,其中不乏后来具有奠基地位的统计学家。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不做人类学家,博厄斯也能凭借他极富开创性与想象力的洞见,在统计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在上学期的概统课上,有一次听老师戏谑道,假设检验本质上是一种道德哲学。以我们所学的Neyman-Pearson原则为例,这一原则要求在降低第一类错误概率的前提下,才能尽可能降低第二类错误概率。第一类错误否定原假设,而第二类错误否定备择假设,也就是说,原假设比备择假设具有更高的地位,面对原假设和备择假设存疑的情况下,宁可拒绝备择假设,也不能轻易拒绝原假设。倘若将这一结构运用在博厄斯与皮尔逊的例子上,可以看到,在层层数据和原则背后,统计学家仍然要面对道德与立场的抉择。博厄斯用的科学,仍然是“道德的”科学,因为“证据不充分”的理由可以用来证明,也可以用来证伪。这也启示我们,或许人类学家没有必要“故作”价值中立,因为即使表面上不说,像博厄斯那样冠以客观的科学,价值的偏向也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在田野的询问中、观察时的眼神中,以及书写的字里行间中。 美国社会科学的统计学转向:哥伦比亚大学,1890-1915 文献来源:Camic, Charles., & Xie, Yu. The statistical turn in American social science: Columbia University, 1890 to 1915.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1994): 773-805.作者简介:Charles Michael Camic, Lorraine H. Morton Professor of sociology,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谢宇,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本文以1890年到1915年的哥伦比亚大学为例,探讨了世纪之交美国社会科学的统计学转向。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时间,弗朗兹·博厄斯就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并开创了美国的人类学。Camic和谢宇认为,美国人类学学科的建立与统计学有紧密联系。作者考察科学社会学文献、统计学方法的发展史,发现在世纪之交的哥伦比亚大学,多门社会科学的学科创始人都将统计学引入了自己的学科中,从此统计学便开始广泛应用在社会科学中。对于博厄斯与人类学,作者从本地学术机构和跨学科关系两个角度,论述统计学作为新学科的边界对象(boundary object),对解决新来者困境(newcomer’s dilemma)产生的作用。作者认为,人类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会面临所谓“新来者困境”。一方面,人类学必须证明自身方法与科学方法的一致性,从而满足得以成为一个学科的标准;另一方面,人类学必须有某些独有的创新之处,能让它与其他学科区分开,真正成为“新兴”的。一个领域中的新来者往往面临这样的处境,在创新与离经叛道间寻找平衡。为了解决这个困境,弗朗兹引入在欧洲已得到初步发展的统计学,作为新兴人类学的边界对象,使其与其他科学或博物学区分开的同时,被赋予作为科学的正当性。正因为严谨的定量研究在当时被作为判断科学与否的依据,人类学借助与统计学的交叉,在美国高校掀起科教热潮的世纪之交,成功站稳了脚跟。另外,本地学术机构的推动在其中也起着重要作用。世纪之交的高校学术界与现在有很大区别。由于美国的研究型院校刚刚起步,加之学术交流没有如今这么频繁,学科建设缺乏统一标准,很多大学拥有自己独有的学科,甚至成为某个学科唯一的教授点。各大高校间存在竞争,博厄斯将统计学引入到人类学研究与教学,哥伦比亚大学也对此大力支持,因为以统计和数据为代表的定量方法赋予了学科科学正当性。而在自然科学备受推崇的世纪之交,运用类似自然科学方法的社会科学也同样受人称道,被认为是一种合理的创新,学校便认为借此能够提升自身竞争力。最后,在学校推动、各学科互相借鉴、学生传承的过程中,美国的新兴的社会科学,以统计学转向的形式,逐步向“科学”靠近。社会科学的这种发展模式逐步形成潮流,作为最大程度通用(实验法在社会研究中没有统计通用)的自然科学方法,统计学被社会科学吸纳,而社会科学借统计正当化自身。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到,当方法、研究上升为一门学科时,奠基者的秉性也许会对学科基调产生决定性影响。在博厄斯形塑人类学的同时,皮尔逊等人也在形塑着统计学。当人类学家讨厌统计的时候,他们讨厌的也许并不是作为方法的统计本身,而是那种在人类学看来带有冷漠、自负特质的,作为学科的统计学。换言之,这样一种不那么友善的文化意象被统计方法与定量工具继承下来,运用它仿佛就在忍受科学主义的冰冷和居高临下、族裔中心主义的霸道。但是,尽管有寻求认可的嫌疑,博厄斯的经历告诉我们,一个优秀的研究者不能再局限于某一种方法了。正如博厄斯运用统计方法论证自己的假设,如今的人类学家也需要统计学,量化方法即使不能提供问题的最终答案,也能帮助研究者发现问题,进一步作出假设。
Lewis, Herbert S. Franz Boas: Boon or Bane?. Reviews in Anthropology 37.2-3 (2008): 169-200.Xie, Yu. “Franz Boas and statistics.” Annals of Scholarship 5 (1988): 269-296.Camic, Charles., & Xie, Yu. “The statistical turn in American social science: Columbia University, 1890 to 1915.”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1994): 773-805.